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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柯城区人民法院对以作废支票支付执行款欺骗法院、妨 害执行公务的衢州市赛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涂国红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涂国红与申请执行人邓某债务纠纷一案,经柯城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涂国红于2005年10月9日前归还邓某16000元。履行期限届满后,涂国红未自动归还欠款,邓某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即向被执行人涂国红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限其在10月20日前履行还款义务,但涂国红仍未履行。10月21日,涂国红来到法院保证在10月24日前付清欠款。10月25日,涂国红向法院执行局交付了一张以该公司为出票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帐支票,出票时间为10月27日。 法院执行局将该转帐支票交付申请执行人由其直接转帐。申请执行人在柯城信用联社办理转帐时被告知该支票已作废。经查,该版式的支票早在两个月前就已停止使用。被执行人涂国红以作废支票敷衍欺骗法院,妨害执行公务,情节严重,遂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决定。(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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